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知识与技能解析
中间业务概述中间业务的具体类型第一节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一般问题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概念(一)中间业务(Intermediary Business) 商业银行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自己的资金,也不占用或不直接占用客户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即商业银行的居间或中介业务,在这种业务中,商业银行不以信用活动一方的身份出现,只是以中间人的身份出现,它一般不会引起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变化,一般不反映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内。 从狭义角度来说,中间业务是指除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以外的所有业务,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中既不是债权人也不是债务人。因此,凡不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直接反映出来的业务,都属于中间业务。1、传统的中间业务,主要包括汇兑结算、代收代付、信托租赁、票据承兑、保管箱、现金管理及国际业务的信用证、外汇买卖业务等。2、新兴中间业务: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以及国际贸易、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新兴中间业务不断涌现,不仅出现了通存通兑、银行卡、自动柜员机(ATM)、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子货币、电子商务等业务,而且出现了代理融通、担保承诺、债务互换、信息咨询以及期权、期货等等业务。3、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的业务比重和利润来源占比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中间业务由传统意义的小业务和辅助业务转变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成为业务拓展的重要领域。部分西方商业银行的利润结构(2000年) 银行名称净利差收入净佣金收入总额占比(%)总额占比(%)德意志银行66.19亿欧元4580.84亿欧元55瑞士联合银行63.56亿瑞士法郎33.5126.07亿瑞士法郎66.意大利国民劳动银行7080亿里拉594920亿里拉41汇丰银行119.9亿美元5790.68亿美元43资料来源:各银行2000年度年报 (二)表外业务1、表外业务(Off-Balance sheet Activities,简称OBS):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可以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银行表外业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表外业务是指那些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关系密切,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通常把这些经营活动称为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他们是有风险的经营活动,应当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予以揭示。 广义的表外业务则除了包括狭义的表外业务,还包括结算、代理、咨询等无风险的经营活动,所以广义的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的业务。 2、按照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要求,广义的表外业务可分为两大类:一是或有债权/债务,即狭义的表外业务,包括:(1)贷款承诺;(2)担保;(3)金融衍生工具,如互换、期货、期权、远期合约、利率上下限等;(4)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代理、证券包销和分销等。 二是金融服务类业务,包括:(1)信托与咨询服务;(2)支付与结算;(3)代理人服务;(4)与贷款有关的服务,如贷款组织、贷款审批、辛迪加贷款代理等;(5)进出口服务,如代理行服务、贸易报单、出口保险业务等。 通常我们所说的表外业务主要指的是狭义的表外业务。 美国银行的表外业务 1986年底,美国所有银行的总资产为33 890亿美元,而其表外业务金额则达到63 470亿美元。另据对美国286家资产总额在10 亿美元以上的银行进行统计的资料显示:从1983年至1993年,这些银行所经营的表外业务总额是他们资产总额的1.21倍。随着表外业务的大量增加,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也迅速增加。从1984年至1990年,美国所有的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年均增长率为12.97%。其中资产在5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21.93%。表外业务收入已成为西方商业银行最主要的盈利来源了。(三)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的关系 表外业务是指那些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资产业务或负债业务需要在表外进行记载以便对其进行核算、控制和管理的那些业务。表外业务是中间业务的一部分,这部分与信用业务关系密切,所以它虽然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得到反映,但可能在今后形成债权债务。 因此,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不是同一概念,两者既有紧密的联系,又有一定区别。 1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的联系 (1)两者都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其中银行都是以“中介人”或“代理人”身份向客户提供非资金服务,通常都不会引起资产负债表内业务的变化。 (2)具有相同的收入形态,即非利息收入,包括各种服务费、手续费和佣金等。 (3)在外延上具有交叉性。主要集中表现在信用证和承兑等业务的归属上,就性质而言,这些业务属于商业银行传统的中间业务,又因其会形成银行的或有资产负债而可归入表外业务之列。 2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的区别 (1)范围不同。表外业务只是中间业务的一部分,不能反映所有中间业务的特点。确切地说,除信用证、承兑等业务存在一定交叉以外,表外业务主要包括承诺类表外业务(如贷款承诺、循环保证融资等)、担保类表外业务(如担保信用证或备用信用证、履约担保、投标担保、还款担保等)和与市场价格有关的表外业务(如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等)。而中间业务还包括结算、信托、租赁、银行卡、代客买卖、代收代付、代客理财、代客保管和信息咨询等业务。 (2)相对于其它中间业务而言,表外业务由于风险相对较大,特别是金融衍生产品形式的表外业务存在的风险更大,因此受到各国金融管理当局和一些国际金融组织严格的管制。 第二节 中间业务的种类和风险特征一、根据巴塞尔协议的分类方法,银行中间业务一般分为四大类:(l)银行提供的各类担保。(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备用信用证等)(2)贷款或投资的承诺业务。(贷款限额、透支限额和循环贷款承诺等)(3)创新金融工具。(外汇期货业务、货币及利率互换业务等)(4)利用银行的人力和技术设备等资源为客户提供中介与服务(金融投资、经济咨询服务、信托业务、代理业务等)二、一般性分类1.结算性中间业务 指银行为办理客户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引起的货币收付业务。包括使用票据和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方式进行的货币给付和资金清算,相关的还有信用卡结算、进口押汇等。2.管理性中间业务 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运用其自身的优势经营管理经验,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而引起的有关业务。如各种代理业务,代保管、代客理财、代理清债和现金管理等。3.服务性中间业务 指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咨询、评估、财务顾问等内容广泛的中间业务。4.担保性中间业务 指商业银行向客户出售信用,或者为客户承担风险引起的有关业务。如担保业务、承诺业务、承兑信用证业务等。往往以信用业务的替代形式出现。 风险度较大。5.融资性中间业务 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传统信贷以外的融资性服务。例如,信托投资、设备租赁、出口押汇业务、代理融通等业务。6.衍生金融工具业务 指商业银行由于从事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各种交易而引起的业务,如金融期货、期权、互换业务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种类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种类 适用审批制的中间业务品种(1) 票据承兑(2) 开出信用证(3) 担保类业务(4) 贷款承诺(5) 金融衍生业务(6) 各类投资基金托管(7) 各类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8) 代理证券业务(9) 代理保险业务(10) 中国人民银行的适用审批制的其他业务品种适用备案制的中间业务品种(1) 各类汇兑业务(2) 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3) 代理发行、承销、兑付政府债券(4) 代收代付业务,包括代发工资、代理社会保障基金发放、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5) 委托贷款业务(6) 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7) 代理资金清算(8) 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的收单业务,包括代理外卡业务(9) 各类代理销售业务,包括代理旅行支票业务(10) 各类见证业务,包括存款证明业务(11)信息咨询业务,主要包括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金融信息咨询(12) 企业、个人财务顾问业务(13) 企业投融资顾问业务,包括融资顾问、国际银团贷款安排(14) 保管箱业务(15)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备案制的其他业务品种 第三节 结算业务 (一)概念 指由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以及其他款项往来而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和债务的清算。 分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两类。 (二)结算工具 即银行用于结算业务的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主要涉及到的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 1.汇票(1)商业汇票 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有人的票据。 承兑: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之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兑,付款人应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商业承兑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银行之外的企业单位)签发,经付款人承兑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后同意承兑的票据. 注意: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代表着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只有具有真实交易关系的债权债务清算,才能使用商业汇票.适用:异地结算和同城结算,企业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2)银行汇票 是客户将款项交存出票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结算,由 签发银行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即付款人。 有现金汇票和转账汇票。2.本票 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分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二种。 银行本票:指银行向客户收妥款项后,签发的在同一票据交易区域内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信用度高。3.支票 是出票人(存款人)签发的委托其开户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分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 我国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期10日内. (三)结算方式 1.异地结算 收款方和付款方不在同一地区的资金清算。 有汇款、托收和信用证等 结算方式。 (1)汇款 (2)托收 指债权人为向债务人收取款项而向其签发汇票,并委托银行向债务人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之分 光票托收:指委托人以其开立的汇票而不附带货运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取款项。主要用于非贸易结算。 跟单托收:指委托人以附有货运单据的汇票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托收方式。有承兑交单和付款交单二种。中国银行的托收业务流程 (3)信用证 指开证行根据客户的请求和指示,向第三人(受益人)开立的具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保证性书面文件。 业务流程: 特点:开证行承担首要的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只注重单据。 进口信用证是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在哪些情况下宜选择进口信用证在哪些情况下宜选择进口信用证 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定约定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 进口商品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打算。进口信用证业务流程 出口信用证 指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后,为出口商提供的包括来证通知、接单、审单、寄单、索汇等一系列服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的内容包括:审核出口来证和信用证修改的真实性,并通知国内出口商;转让及异地转证;审核出口商交来的货运单据和寄单;在客户提出需求时办理议付、押汇、贴现等贸易融资;人民币远期售汇;查询、催收、追短付款、追收利息、补寄单据等;考核进口商信用。 在哪些情况下宜选择出口信用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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