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期权新规实施:仅两家券商在8月1日前获得一级资质认证
场外期权市场迎来重大调整,新规出台,业务门槛显著提高。各地证监局针对证券公司发布新通知,根据资本实力、风险管理水平等因素,将证券公司划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一级交易商须具备A类AA级以上分类评级,二级交易商则需达到A类A级以上。
新规要求证券公司自查现有场外期权业务,并制定清理计划,确保业务符合新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业务将在合约了结后终止,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展期,但不超过停牌期满后一个月。
以下为改写后的主要内容:
1. 证券公司分层管理,一级交易商须为A类AA级以上,二级交易商为A类A级以上。
2. 一级交易商可在沪深交易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交易账户,二级交易商则通过与一级交易商交易进行风险对冲。
3. 二级交易商与一级交易商对冲时,后者需根据合约设计和标的范围决定是否接受交易。
4. 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其产品均需通过认可或备案的交易商进行场外期权交易。
5. 交易对手方须为专业机构投资者,满足特定净资产、金融资产及投资经验要求。
6. 证券公司开展场外个股期权业务规模受限,不得超净资本一定比例,且挂钩标的需符合规定。
7. 证券公司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业务合规。
8. 8月1日前,部分证券公司可参照一级或二级交易商继续开展业务。
9. 证券公司不得出现不当宣传、融资工具化等六类禁止行为。
10. 存量业务需自查清理,不符合规定的业务将终止。
市场反应积极,认为新规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私募机构而言,市场参与机会再次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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