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调整贷款政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以下政策调整即时生效:

1. 解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套内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限制。

2. 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将提高至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的120%。

重磅更新:取消面积限制,贷款额度大幅上调!

3. 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并于2024年10月17日起正式实施。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1. 取消购房套内面积限制,借款人在泰安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只要用地质为出让住宅用地,并持有合法购房合同即可。

2.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商用、商住两用、别墅、办公、车库及投资等非居住用途。

3. 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提升,具体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

二、其他事项

1. 本政策调整涵盖多种贷款业务,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业住房贷款置换、异地贷款、多子女家庭贷款及人才引进贷款。

2. 本细则取代先前发布的任何不一致规定,未涉及事宜仍按照《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