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新解:

国内主要创投公司股权持有上市公司盘点

**上市主体资格**:

需为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并持续合法运营的股份有限公司,且须满足设立时间不低于三年。

**盈利标准**:

选择以下任一标准即可:

1. 近三个财年净利润均为正值,累计总额超过三千万元人民币,以扣除非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准;

2. 近三个财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营业收入累计超三亿元人民币;

3.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无未弥补亏损。

**资产标准**:

期末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及采矿权等)占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且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股本规模**:

发行前股本总额需达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发行后同样需保持不少于三千万元人民币的股本总额。

**主营业务稳定性**:

近三年内,主营业务保持稳定,不得有重大变动,并且募集资金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管理团队稳定性**:

近三年内,董事及管理层保持稳定,无重大变动;近两年内,实际控制人保持稳定,未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