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积金正常缴纳者,在购置、建设、修缮或进行大规模维修自用住宅时,均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金昌市公积金贷款攻略: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详解与实用指南——社百网精选

申请资质包括:

1. 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

2. 持续且足额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保持正常缴存状态;

3. 拥有稳定职业和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信用记录良好;

4. 购买一般自住住宅,需在5年内完成购房行为,签订购房合同并经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同时首付比例符合国家标准;

5. 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

6. 能够提供有效担保;

7. 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贷款金额需符合以下标准:

1. 单一缴存者家庭上限55万元,双缴存者家庭上限70万元(多子女家庭分别为60万元和80万元)。

2. 不超过住宅购买总价(不含车库)的80%。

3. 不超出购房总价扣除首付后的余额。

4. 月还款额不超过申请人及其配偶月收入的60%。

5. 可贷额度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缴存时长系数。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办理期限为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抵押或担保手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办理方式:

- 柜台办理:可直接前往以下地址:

市直管理部:金昌市延安路136号市政务大厅A区1-3号公积金窗口

金川管理部:金昌市延安路112-2号(市财政局旁)

永昌管理部:永昌县东关路24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四区公积金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