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优化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操作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农业银行房贷客户:
响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前行,本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的相关规定,特此公告调整存量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相关事宜如下:
一、调整对象
本行已批放的首套及多套商业个人住房贷款。
二、调整准则
1. 在取消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地区,对LPR基础上的加点超过-30BP的房贷,统一调整为-30BP;加点不超过-30BP的,维持原状。
2. 在设有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对LPR基础上的加点超过-30BP的房贷,调整至-30BP,且不低于当地现行下限;加点不超过-30BP或下限的,不做更改。
三、调整实施
1. 本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对符合调整条件的房贷进行批量调整,客户无需额外申请。
2. 调整后的利率即刻生效,不涉及之前利息的追溯调整。
3. 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营业网点等多种渠道自2024年10月25日起查询调整结果。
四、其他说明
1. 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房贷客户需先转换为LPR浮动利率,方可按新规则调整;未转换者将无法享受此次调整。
2. 客户可在2024年10月22日前申请利率定价转换,之后申请的将及时处理。
3. 转换后,利率定价不得恢复至固定或基准利率。
4. 二套转首套的房贷客户,可按当地政策申请调整,具体事宜请咨询贷款经办行。
5. 不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用房贷款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贷款。
五、重要提示
1. 客户对批量调整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10月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同意调整;调整后不接受者,可在7日内申请撤销。
2. 本行在调整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警惕诈骗,勿轻信非官方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请通过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599或“中国农业银行云客服”微信公众号咨询。尚未下载手机银行的客户,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安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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