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省级农信联社出台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方案定调
省级农信联社近日纷纷发布通告,宣布对现有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同时推出一系列常见问题解答。
在调整对象上,各级联社明确了三类房贷将接受利率调整:首先,已发放的用于购房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纯商业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部分;其次,原LPR基础上加点超过-30BP的房贷,无论首套或二套及以上;最后,必须是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房贷,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需先转换为浮动利率。
调整原则为:高于LPR-30BP的房贷利率将统一降至LPR-30BP,而低于或等于此水平的房贷利率则保持不变。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房贷需客户主动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并以最近一个月的LPR加点调整,若调整后利率高于LPR-30BP,则进一步调整至规定下限。一旦转换,利率将不可再次转回固定或基准利率。
在调整流程上,联社采用高效便捷的方式,通过修改合同约定的利率加点进行批量调整,以降低客户调整成本。
针对个别疑问,联社以问答形式提供了解释。例如,为何同一城市中,首套浮动利率贷款调整后的利率存在差异?联社解释称,此次调整仅涉及加点幅度,不改变LPR值或重定价日等其他要素。由于客户贷款重定价日不同,采用的LPR值可能有4.2%、3.95%、3.85%三种,导致调整后利率存在差异。但到了下一个重定价日,所有参与调整的贷款利率将统一。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农文旅产业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袁帅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省级农信联社发布调整方案对基层行社具有以下积极影响:一是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全省范围内执行统一标准;二是提升调整效率和规范,帮助基层行社快速准确完成任务;三是优化客户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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