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经济活动的纷繁复杂之中,交易方式五花八门,令人目不暇接。往往,一份合同的名目与背后法律实质相去甚远。莲湖法院近期就处理了一宗典型案例,表面上是鹿羊买卖,实质却是民间借贷的纠纷。下面,我们共同剖析这起案件的始末,观察法院如何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揭开事实的真相。

莲湖法院近期审理了一宗以买卖为名,行借贷之实的案件,并依法判决被告归还借款及逾期利息,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服从判决。

案件始末

“买卖借贷界限模糊,穿透审查揭示真相”

2024年4月,原告钱一(化名)与被告史明(化名)签署了《鹿羊购买合同》和《鹿羊托管服务合同》,约定钱一购买鹿羊后交由史明托管,并由史明提供养殖管理服务,无论鹿羊每年收益如何,钱一均可获得每头3960元的固定收益。到了2024年7月,史明签署了《订金退还协议》,同意退还钱一已支付的款项,但到期未能履行。

莲湖法院审理后认为,合同的实质应以其内容所体现的法律关系为准,而非单纯以合同名称断定。在本案中,从合同条款看,双方并未约定交货时间,原告在签订合同时已一次支付全款,这与一般买卖合同不符;从交易实质看,合同规定原告享有固定收益,与市场盈亏规律相悖,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从履行结果看,原告并未实际获得鹿羊,这与买卖合同的目的不符。因此,原被告间构成的是民间借贷关系而非买卖关系。既然约定的退款期限已到,被告应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的主体多元和形式隐蔽复杂,往往导致案件事实扑朔迷离。在本案中,承办法官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透过复杂事实的表象,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查证法律关系的真实面貌,正确适用法律,确保了司法公正,实质解决了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