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权基本要素与实用用途解析
期权合约类型包括两大类:买入期权(Call)与卖出期权(Put)。
作为交易对象,原油期权合约以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市的原油期货合约(1000桶)为基准。
合约的截止日期,即到期日,是权利方行使权利的最后期限。一旦合约到期,买方丧失权利,卖方解除义务。值得注意的是,原油期权的到期日定于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13个交易日之前,交易所可能会根据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执行价格,亦称行权价,是权利方买入或卖出合约标的的成本。原油期权的行权价格区间设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1.5倍的当日涨跌幅限制。
交易单位指的是一张原油期权合约所代表的标的数量,通常与一手期货合约相当。
合约月份与标的期货合约月份一致,原油期权合约月份包括最近两个连续月份及满足一定持仓量条件后的后续月份。
行权价格间距预设,根据行权价格不同而有所区别:250元/桶以下为2元/桶,250至500元/桶为5元/桶,500元/桶以上为10元/桶。
行权方式分为美式和欧式,原油期权为美式期权,权利方可在到期日或之前的任何交易日行使权利。
交割方式有实物交割与现金交割两种,原油期权作为期货期权,行权后将在能源中心为双方开立期货仓位。
期权的功能多样,包括风险转移、满足不同投资者需求、价格发现及提高流动性。以下为原油期权的主要应用:
1. 为资产提供保险,如企业通过购买认沽期权来对冲价格下跌风险。
2. 降低期货购买成本,通过出售低行权价认沽期权锁定低价买入机会。
3. 增强持仓收益,通过出售高行权价认购期权获取权利金。
4. 组合策略交易,通过多样化期权组合应对不同市场状况。
5. 进行杠杆性交易,利用较少资金买入认购或认沽期权以放大收益或风险。
最后,需注意本报告仅供参考,不构成交易建议。投资者应结合自身情况,谨慎决策,并可在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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