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法案例】慎重担保,避免成为无辜的‘背锅侠’悲剧
李某与张某结识已久。张某为了生意资金周转向银行借款,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于是张某找到了李某。基于深厚的友情,李某未多加思索便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承诺对张某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但不幸的是,张某的生意因市场波动和经营问题而受挫,无法按时还款。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将张某及李某诉诸法庭,要求他们共同偿还贷款。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承认借款事实,但表示自己目前无力偿还。而李某则辩称自己只是担保人,并非借款人,且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对法律后果认识不清,请求法院减轻或免除其责任。然而,法院认为担保合同合法有效,李某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担保合同的法律后果。由于张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李某的抗辩,法院认为他作为担保人,在签订合同前应自行了解相关法律及风险,因此未采纳其抗辩。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和李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并明确了还款的具体期限和金额。
法官指出,此案是因轻易提供担保而引起的常见法律纠纷。在日常生活中,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屡见不鲜,但担保行为并非简单的签字,而是涉及在特定条件下承担还款责任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因此,张某作为担保人,需与李某共同偿还债务。
法官提醒,在签订任何担保合同之前,应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担保的范围、期限和方式,并全面评估债务人的还款能力、信用和借款用途,以确保担保行为的风险可控。这样既能保持善意,又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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