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龙泉驿区对甘孜州甘孜县援助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依据成都市对口支援办公室《成援办〔2020〕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龙泉驿区对甘孜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详解与实践”

一、基本原则

龙泉驿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承担对口支援甘孜县的任务,按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0.5%比例,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援助资金主要用于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资金管理遵循“确保筹集、共同监管、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实现资金与项目紧密结合。

二、职责分工

甘孜县援办负责对口援助项目的收集、汇总、初审及立项资料审核,制定帮扶计划和年度投资方案。财政局设立专户,实施分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审计局负责审计资金筹集、拨付情况。使用单位负责资金拨付管理,并接受监督。

三、资金审批与使用

资金审批需经过项目申报、领导审批等流程。年度援建项目及资金规模由双方领导小组共同决定,并报上级批准。资金不得用于行政支出、奖金福利等非指定用途。

四、资金拨付

工程建设类项目按进度拨付,非工程建设类项目需提供相关凭据。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需遵守采购规定。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对不合规情况不予拨付。

五、管理与监督

财政局设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建立财务报告制度,对未支出资金和结余资金进行合理调整。各实施单位需确保专款专用,相关部门将进行联合审查。

六、违规处理

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