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代以来,特别是近50年,秦汉简牍的发现不断,为研究社会生活史提供了新的材料和视角。秦汉简牍揭示了当时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以及人们的精神世界。秦汉简牍为研究王朝日常统治、基层吏员公务活动以及地方民众的日常生活等提供了哪些史料?从社会生活史视角出发,简牍研究给史学研究带来哪些机遇与思考?具有怎样的新特征与未来研究前景?本刊就此邀请三位青年学者展开探讨,以期进一步推动对相关问题的研究。

光明日报:简牍揭秘秦汉社会生活史研究新进展

与谈人

孙闻博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副教授

符奎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郭伟涛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副教授

主持人

本报记者 赵 凡

材料与方法:社会生活史研究的拓展

主持人:数十年来,秦汉简牍的重要发现不断,对当时社会生活多有反映。总体来看,所涉材料本身呈现哪些特征,对社会生活史研究有哪些推动?

孙闻博:自近代出土居延汉简以来,秦汉简牍接连有重要发现。特别是近50年来,瞩目发现尤为集中,目前秦汉三国简牍的数量已在22万枚以上。据出土类型,简牍可分遗址简、墓葬简、井窖简。此外,江苏高邮邵家沟、南京皇册家园遗存处于濒水环境,所出简牍或与特定活动及仪式有关。据材料性质,简牍可分为文书、古书(典籍)两类。文书还可区分公、私,前者对应行政文书、官用簿籍等,后者包括书信、名刺、非官用簿书等。古书包括经、子等典籍,医学、数术等技术书籍,以至法律文献。其中一些制有表格,绘有图画,并受到地域性以及记录者个人因素的影响,面相丰富多彩,多角度展现时人的精神世界与社会实践。

中国社会生活史研究兴起于20世纪初,在80年代复趋繁荣。由于秦汉传世文献关涉有限,出土简牍具有更重要的地位,对古人衣食住行、人际交往、生老病死、民间信仰多有反映。遣册记录随葬衣物、饮食,可与部分遗存形成对应。北京大学藏秦简《折(制)衣》记录各类服装的形制、尺寸、剪裁和制作方法。虎溪山汉简《食方》辑存植物性食材和动物肉食的烹饪加工方法。尹湾汉简《元延二年日记》载东海郡功曹师饶日常办公的奔波劳碌。尹湾汉简的名刺、赠钱名籍,居延、悬泉汉简的书信分别展现了汉代纵横万里间的东南、西北普通吏民的人际交往。日书、东牌楼简人形木牍等则揭示秦汉信仰世界的冰山一角。

符奎:秦汉简帛的发现与研究史,可以说与中国考古学的建立与发展过程同步。在大量材料推动下,简帛研究的理论与方法逐渐成熟。简帛材料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它本身是考古遗物;文本性质属于出土文献;为汉字与汉语史研究提供丰富的素材;可以补充、修正相关史实等。所以,简帛研究与考古学、文献学、文字学、语言学、历史学等学科关系密切。各学科在简帛研究方面的成果,最终在史学研究中得以融会贯通。

社会生活史研究关注的是人们的日常活动。传统史籍中,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的记载,要么过于零散,要么是千人一面的整体式描述。简牍的大量发现,为社会生活史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深化了我们对秦汉社会的认识。

郭伟涛:谈及秦汉简牍(帛)材料的分类,大致可分为以马王堆帛书、银雀山汉简、定县汉简等为代表的出自墓葬的典籍简,及以里耶秦简、居延汉简、悬泉汉简、五一广场东汉简等为代表的出自官府遗址的文书简。借用语言学的术语,文书简属于“同时资料”,即当时之人记载当时之事,反映当时之情况,未经二次转写;典籍简则属于“后时资料”,即马王堆帛书、银雀山汉简等,一方面极可能并非作者原稿,属于抄本,另一方面记载的是此前的历史(譬如战国),属于后世之人对早期历史的撰述。从这一点来说,文书简作为官府行政的即时性遗留,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无疑比典籍简更为充分且直接。至于睡虎地秦简、岳麓秦简、张家山汉简等简牍中的律令资料,因为法律条款要发挥惩罚和引导的功能,其性质和效力则介于文书简和典籍简之间。过去学界所说“二重证据法”,经常不加区分地将上述三种文献统称为出土文献,并且径直将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记载相同的内容认定为可靠的史实,而将相异的部分认定为传世文献记载有误。这一做法实际上是极为粗糙的。

从简牍资料对秦汉社会生活史研究的推动来说,文书简和律令简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譬如里耶秦简、居延汉简对于秦汉边地百姓日常生活的研究提供了直接资料,睡虎地秦简和张家山汉简关于百姓居住、出行、农耕等活动都有相应法律条款,反映了普通民众生活的某些侧面。其他如墓葬出土的数术方技文献,对于研究普通民众的信仰禁忌具有重要意义。但研究中需要注意辨别资料的生成特点和性质,不可径直将相关记载当作秦汉民众生活的实际。

主持人:那么,相关简牍在社会生活史研究中存在哪些优势,又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孙闻博:古来新学问之起,大都由于新发现。然“新发现”之助力,不仅限于材料,也有方法。史书不等同于史料,多属后人的搜集撰作,与事实易有距离。即便《汉书百官公卿表》《晋书职官志》这类权威材料也是如此。简牍作为真切的一手资料,在语词、名物、史事等方面反映社会生活的大量内容,体现了当时人们的生活理念。西方日常生活史学派反对将一般民众的生活视为一成不变的,主张注重具体的、活生生的历史现实,追求获取“感同身受的理解”。秦汉简牍为实现这一治史理路提供了可能。

由于各类简牍制作功能、埋藏性质不同,我们在运用时应立足它的考古学属性,把握材料的地域性和时段性,始终注意“二重证据”的层级和界限把握。而且,出土文献作为其中的一重证据,如前所论,本身具有相当的复杂多样性。处理时应尽可能首先做好基础工作,对材料性质有合理定位。

符奎:秦汉时期,“事死如生”,墓葬中一般会陪葬各类生产与生活物品,大到织机模型,小到陶鸡、陶狗等明器,种类齐全,数量众多,丰富了对古人日常生活状况的认识。但是,与此相关的研究属于物质文化研究,如何“透物见人”仍是一个难题。汉代画像砖石、壁画中有大量耕作、出行、宴饮、舞蹈等图像,形象地再现了日常生活的若干场面。但是,在镜头式静态图片背后,那些舞动长袖者的思想与情感体验如何,均无法得到回答。受人类学影响,社会生活史研究注重回到历史现场。秦汉简牍,尤其是司法文书的发现,使回到历史现场成为可能。案情的起因、经过与结果,以及当事人的言谈举止等,均在司法文书中有详细记载,一定程度上复原了日常生活的真实情景。

秦汉简牍主要出土于烽燧、墓葬或井窖等遗迹中,由于废弃过程及埋藏环境的变化,简册多已散乱,破碎残断现象十分常见,所以无论是典籍简还是文书简,都涉及残简缀合与简册编联问题。就简牍文书的整理而言,主要有文书集成和册书复原两种方法。此外,还可根据人名、年代及事件性质等对简牍资料进行归类汇编。由于与社会生活相关的史料散见于典籍简、文书简中,这就需要利用简册复原、文书集成等方法,对各类简牍资料进行整理、汇编。根据研究内容编纂资料长编,仍然是简牍整理的重要方法。简牍研究尤其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不能因为简牍是新出土资料,就以之为依据轻易否定传世文献记载的真实性,也需要对简牍文献进行史料考证。

郭伟涛:简牍作为出土文物,不能仅仅当成与传世文献类似的单纯文字资料,而应重视其生成特点和文物属性,充分挖掘利用这方面的价值。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重视文书简牍的册书复原,尽可能把散简恢复到原来成卷成册的状态。此外,对于文书简来说,应尽可能识别、确定散简属于何种簿籍,该种簿籍具有哪些特性,所涉事务流程如何。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成规模利用大量材料,辨析其同异,使相关研究更为深入和丰富。就具体研究来说,也需要时时注意简牍的生成特点。以墓葬出土的遣策(物品清单)为例,现在惯常的做法是将之与同墓随葬品进行比对,力求找出遣策记录清单与随葬物品的对应关系,而那些对应不上的部分则往往默认为被毁损了。实际上,遣策文本有时并非当时实际随葬物品的记录,而是事先计划随葬物品的清单,故此上面常见勾校符号。从这一点来说,遣策所记内容与实际随葬物品有出入也是可以理解的。进一步说,遣策和随葬品只是整个丧葬仪式中的一部分,只有准确认识整个礼仪的流程和意义,其中的一些细节才能得以正确解读。

主持人:由于秦汉将简牍作为主要书写载体,可视作“简牍时代”。这一界定对社会生活史研究具有何种意义和启示?

孙闻博:书于竹简,可上溯至殷商,并持续到公元4世纪,前后近2000年。这使得简牍作为记录载体的时间几乎与纸相近。“简牍时代”概念的提出,有益于对古人社会生活建立更整体性认知。从文化而言,经史子集中最具分量的经典作品多在这一时代诞生及编定。从制度而言,依托文书的官僚政治制度在这一时代出现及完善。而秦汉统治重心较后代相对偏下,与简牍不及纸张轻便存在一定关系。不过,地方社会也由此呈现官民联系较多,民众对文字、文书多有接触的情形。

符奎:《尚书多士》载:“惟殷先人,有册有典。”秦汉时期,甲金文字已不常见,简牍成为主要的书写载体,至魏晋逐渐被纸张取代。故此,称秦汉为“简牍时代”,是准确的、恰当的。“简牍时代”这一概念,也形象地反映出书写载体的变化及信息传播的效率对日常统治方式与社会秩序产生的深刻影响。秦汉时期,权力集中于中央,在此基础上构建的官僚制度及机构需要依靠文书处理政务,因此邮驿机构遍布全国。依赖这些机构,地方官府及社会完成复杂的日常事务,如力役的调配与物资的供应等。基层社会信息的上传,也是通过文书及邮驿机构。纸张作为文书书写载体后,日常政务运转效率提高,促进了政务中心上移,地方行政制度及官制也相应发生变化。

郭伟涛:甲骨、青铜器、简牍、纸张等作为不同的书写载体,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势必在某些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就简牍来说,作为书写载体,对古代书籍形制就产生了重要影响。比如篇、卷的内涵和运用,篇是就内容的完整性来说的,卷是就简牍编联的数量和卷册体积而言的,毕竟简牍笨重,一份卷册不能无限制地增加简牍编联的数量。有时一篇内容分做好几卷,有时一卷竹简容纳好几篇内容。篇、卷在历史早期并不能等同,前者讲的是文字内容,后者讲的是物质载体。明白这一点,再来看汉代法律的分篇可能就有不同的认识。比如胡家草场汉简律典第二卷自题旁律甲,第三卷自题旁律乙,甲、乙之分可能就是单纯因数量太多、一卷容纳不完而做的调整,并不具备内容分类的功能。令典中的令甲、令乙、令丙、令丁等,不排除也是如此。

制度与日常:基层治理视阈下的地方吏民生活

主持人:传统的地方行政制度研究注重制度设计与行政规定,秦汉简牍对于探讨基层吏员的公务活动、统一王朝的日常统治有哪些帮助?

孙闻博:中国古代的地方吏民生活研究,应立足基层治理的视角。阎步克指出,“皇权、官僚体制和士人在支配社会生活上、塑造社会面貌上举足轻重”。由此,脱离制度、脱离地方政府来讨论民众生活,会失去基本的语境。秦汉简牍不仅提供更充实的行政制度信息,而且展现相关活动中的人。充分发掘简牍的史料价值,有望再次开启一次“人”的发现之旅。里耶秦简“作徒簿”“徒作簿”的整理研究,肩水金关汉简通关凭证及文书的分析,吴简仓库出入米钱簿书的集成,反映了秦迁陵县、西汉金关、孙吴临湘侯国日复一日的常态化工作面貌,彰显了地方治理的“日常”。

符奎:人是自然的产物,需要根据自然节律来安排生产与生活的节奏,从而使日常生活表现出重复性特征。为了维持统治和实施社会治理,国家颁布了各种教令与制度。可以说,人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