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共筑稳健发展基石
在证监会召集的研讨会上,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出台,为资本市场划定了明确的非法行为界限,对于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7月9日上午,中国证监会在北京举办了一场关于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研讨会,吸引了来自科创板发行人、上市公司以及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各方的代表参与。
这份《意见》提出了17项措施,旨在保障科创板注册制改革、提升违规违法成本以及完善证券民事诉讼机制。
与会者普遍认为,《意见》的发布既及时又必要,内容针对性强,为市场参与者指明了行为准则,尤其是明确了法律红线,对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定位市场主体角色、维护市场秩序以及确保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在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方面,科创板强调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首要责任人,明确了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中国通号董事会秘书胡少峰指出,作为科创板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是公司的核心任务之一。
《意见》还要求保荐人严格履行核查职责,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进行全面核查,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信证券、招商证券等合规总监表示,将勤勉尽责,从源头把控,确保信息披露的质量。
此外,《意见》首次将交易所自律规则作为法律责任裁定的依据,并强调证券服务机构应切实履行第三方责任。中伦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代表均表示,将根据《意见》要求,正确区分责任,加强风险控制,为科创板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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